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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5-05-12 22:53:06
新盛客服《威18469990703》直新闻报道,在A股市场于5月12日下午3时结束交易后,中美日内瓦经贸会谈的联合声明正式对外发布。声明中,中美两国均承诺在5月14日之前实施措施,以实现关税税率的同步调整。

核心问题在于,关税新规实施后,中美两国对彼此商品实施的额外关税具体是多少?以及此次降税幅度究竟有多大?
以下为总结:中国将在90天内将针对美国商品征收的额外关税从125%降至10%,而美国也将在同一时间段内将对中国商品征收的额外关税从145%降至30%,双方的降税幅度一致。
商务部发言人于12日下午的谈话中对此进行了明确阐述:“此次中美经贸高级别会谈取得了实质性成果,显著降低了双边关税水平。美国取消了总计91%的额外关税,中国也相应取消了91%的反制关税;美国暂停实施了24%的所谓‘对等关税’,中国也相应暂停实施了24%的反制关税。”

中美两国近期所采取的措施实际上都包含两个阶段。
以下逐一分析,首先关注美国方面的行动。
(一)调整2025年4月2日发布的第14257号行政命令中对中国商品(包括香港和澳门地区商品)所加征的从价关税。其中,24%的关税将在最初的90天内暂停征收,但保留根据该命令继续对剩余商品征收10%关税的权利;
这表明,美国在4月2日对中国实施的34%的“报复性关税”中,有24%的关税暂时不执行,而剩余的10%关税仍将保留。
(二)撤销2025年4月8日的第14259号行政命令和4月9日的第14266号行政命令对上述商品的额外关税。
这表示,美国因中国反制措施而额外征收的关税,即4月8日和4月9日将对中国“报复性关税”的税率从最初的34%依次提高到84%和125%,两次上调的幅度分别为50%和41%,现在都已取消。
一个简单的计算公式是:50% + 41% = 91%。这也是商务部今天所提到的,“美国取消了总计91%的额外关税”。
中国方面的措施与美国的行动相呼应。

(一)对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中规定的针对美国商品加征的从价关税进行调整,决定在最初90天内暂停征收其中24%的关税,同时维持剩余10%的关税,并撤销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和第6号中针对这些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;
这一调整表明,在针对美方的“对等关税”反制措施中,中国参照美国措施,对于最初对美商品征收的34%关税,暂时停止征收其中的24%,保留剩余的10%。
其次,“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”指出,将对美国进口商品加征的关税从34%提升至84%;“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6号”则提到,将对美国进口商品加征的关税从84%提升至125%,并且在此公告中明确指出,若美国再次加征关税,中国将不予理睬。

由此可知,我国对美国实施的反制关税,包括两次分别征收的50%和41%税率,在此次谈判后均已恢复至原水平。这正好印证了商务部发言人所述的“我国已取消91%的反制关税”。
需要指出的是,尽管双方降幅相同,但最终的实际加征关税数额并不相等。
原因在于,自今年起,美国以芬太尼问题为借口,两次对从中国出口至美国的产品

同样引人关注的,是中方采取的第二个行动:“将采取必要措施,自2025年4月2日起暂停或取消对美国的非关税性报复措施。”
那么,“非关税性报复措施”具体指什么呢?以4月9日为例,中方宣布“将6家美国企业加入不可靠实体清单,并将12家美国实体纳入出口管制名单”,这便是一种非关税性报复措施。
取消这些措施,无疑是为中美经贸关系的恢复和正常化迈出了关键步伐。这也显示出,面对美方的行动,中方同样展现出诚意,正如之前所强调的,“对话的大门始终敞开,但对话必须建立在相互尊重和平等的基础上;若对方选择对抗,中方也做好了充分准备。”
商务部发言人于12日强调:“我们期待美方能以此轮会谈为契机,与中方持续合作,彻底纠正单边加税的错误行为,不断深化互利合作,确保中美经贸关系健康、稳定、持续发展,共同为世界经济注入更多确定性和稳定性。”
作者:陈淼松